服務對象
長照2.0補助服務對象:
實際居住於臺北市,經由顧管理中心評估,
為長照需求等級第二級(含)以上者至8級以下
無申請外籍看護,且符合以下資格
1.行動自如或至少能以助行器活動,並能配合相關照顧服務與活動者。
2.健康狀況穩定、無暴力行為,經醫師診斷無法定傳染疾病。
服務項目
個案照顧管理
生活照顧服務
生活自立訓練
教育休閒活動
相關資源轉介
照顧者支持團體
復健服務(自費項目)
社區資源發展
聯絡電話:02-23250630分機203
聯絡地址:臺北市信義路四段63號3樓
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 09:00至17:00、國定假日休息
※國定假日與星期六日、政府機構宣布不上班時暫停服務
六十三日照粉絲專頁